凭据国家能源局统一安排,国家能源局第4现场监管事情组于2023年6月25日至8月10日,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的现场监管事情。
现场监管事情组将严格比照《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事情的通知》(国能发监管〔2023〕38号)明确的监管(监督)事情内容和有关政策规则依据,通过听取情况介绍、查阅资料、实地走访、现场摸排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,深入开展现场监管各项事情。
现场监管事情期间,如需反应涉及监管(监督)事情内容有关情况的,可通过拨打“12398”能源监管热线、添加“内蒙古电力监管”微信号,或拨打“19355957008”电话等进行投诉举报。对有关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信访等不属于现场监管(监督)事情内容的,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请内蒙古电力(集团)有限公司于官网一并宣布此通告。
特此通告。
国家能源局第4现场监管事情组
2023年 6 月 15 日